舞蹈学、舞蹈表演
1、舞蹈学
仅面向甘肃省招生,使用甘肃省表演类(舞蹈)专业统考成绩。总分300分,考试内容及分值为:舞蹈综合素质测试(120分)、民族民间舞展示(90分)和剧目片段表演(90分)。考试方案按《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表演类(舞蹈)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甘招办发[2012]66号)执行。
2、舞蹈表演
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表演类(舞蹈)专业统考成绩。
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100分,考试科目为:(1)舞蹈综合素质测试(60%):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形象、身材与比例)和专业素质(身体柔韧性、主要关节的外开程度、足弓、跟腱的生理状况以及控制能力),具体分为把杆部分、地面部分和个人技术技巧三部分。(2)剧目片段表演(40%):采用考生现场表演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对舞蹈的综合表现力和舞蹈形象的塑造能力。考生要自备舞蹈片段的伴奏带(CD或卡带)。
舞蹈表演专业考生身高需达到以下标准:女生1.62米以上,男生1.72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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