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和社会管理类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12年招生考试改革公开承诺
1、全面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实行招生政策、高等学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六公开,维护考生的知情权;健全完善高校招生“三四三一”录取机制,实行招生委员会全体会议、招委主任办公会议、录取领导小组会议三级决策,坚持不违规录取等四不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舆论和社会三方监督,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2、稳步推进各项招生考试改革。普通高校招生扩大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院校范围,增加外语听力考试,调整专科层次录取批次,完善平行志愿和征集志愿改革,全力做好新课改后的高考组考与招生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继续做好网上报名、网上支付和统考科目网上评卷工作,修订和完善考务管理办法;自学考试深化中职中专学校在校生考试考核办法和“双专”“双本”改革,探索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和不同级别、性质资格证书等多种成绩的互换与对接,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开考一些社会急需的应用型、技能型专业;成人高校招生实行全部考试科目网上评阅,推进计划编制和志愿填报方式改革,逐步实现网上核对招生计划和统一考点指令;中师中专招生实行统一的考务语音提示系统,实行网上申报和公布招生来源计划。社会考试进一步完善网上报名、网上支付和网上评卷。
3、健全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制度。细化报名、考试、录取阶段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起止时间、公示地点、具体方式及举报渠道;完善省、市、县三级信息咨询服务站建设和短信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丰富招生考试业务大厅职能,规范办事流程,创建优秀服务窗口。
4、着力推进考务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确保2013年四项国家教育考试全部使用标准化考点;配备手机信号屏蔽器、金属探测仪、身份证识别仪等现代化设备,采取全程视频监控和视频回放相结合的办法,严防高科技作弊和群体性舞弊;制定出台与标准化考点相适应的考务管理办法和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严密考试程序,确保各项教育考试的顺利实施。
监督电话:66007000
2012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