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高三第三次模拟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 时 间 表(北京时间)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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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语文 |
15:00-17:00 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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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
15:00-17:00 外语/汉语 |
(二)加强考点规范化建设,严肃考试纪律。
各考点应制定《考点建设规范化手册》并组织实施,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考试各环节的管理。
1、考点设立考务、保密、宣传、保卫、后勤、监察等若干小组,各小组要明确职责,实行责任人制度,要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培训、管理工作。
2、考生要求:
(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生入场,除准考证、二代身份证、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小灵通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场内考生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纸和试题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及考场号、座位号,并仔细阅读答题纸上的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遇试题卷和答题纸分发错误及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6)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应在指定的区域内等候;未接考点通知不得离开考点。
(7)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答题“注意事项”中的要求,按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将答题纸折叠、弄破、弄皱,不准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
(8)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卷、答题纸,不准将试题卷、答题纸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10)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对监考教师及工作人员的要求
(1)各考点必须认真组织培训监考教师及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监考员职责》和《考场规则》,严肃考试纪律。考场必须严格按桌洞向前,单人、单桌、单行的要求和顺序排列。严格按规定检查、装订试卷,试卷经考点验收后方准密封。
(2)严格按考试实施程序监考,遵守监考人员守则。
(3)监考人员和考务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串岗。必须服从考点主任的领导和安排。要严格按照《考场规则》要求考生,发现有违纪迹象和作弊苗头的考生,要及时提出警告,加以制止,防患于未然。
(4)严格掌握考试时间,不得以任何借口允许提前答卷或延长考试时间。
5、监考人员是考场的管理者、考试实施的组织者和考试纪律的监督者,必须把加强监考队伍的建设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作为提高考试质量、严肃考风考纪的重要环节来对待。要严格按照监考人员的条件,选聘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熟悉考试业务的人员担任监考员,实行业务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凡在过去从事考务工作中有违规或舞弊行为的一律不能再担任监考及考试工作人员。
6、监考人员不得到其它考场乱岗、窜岗,同一考场的监考人员要加强协作,敢于负责,共同做好考试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