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九三八八六部队政治部干部处
函字[2013]02号
石河子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根据兰州军区空军政治部通知,2013年空军部队在新疆地区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已全面展开。我部拟于近期到你校选拔考核12名推荐对象,请贵校予以大力协助。
附:1.选拔对象标准条件
2.2013年推荐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对象名册
九三八八六部队政治部干部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四日
联系人:唐 宁 电话:5950353(地) 地 址:乌鲁木齐市仓房沟中路1370号
选拔对象标准条件
1.政治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符合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
2.学业条件。医疗专业以本科生为主,必须是二本以上统招生或保送生,重点接收的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专业毕业生比例不小于80%,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药学类、医学检验类专业和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三本、专升本学生、预科生不接收。
3.年龄和身体条件。接收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控制在24、29、34周岁以下(截止2013年8月31日),医疗专业年龄可放宽1岁(因医学专业本科为5年制)。身体条件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4.其它。同等条件下,志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党员或预备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1年以上的,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的,边远艰苦地区的毕业生优先接收。各专业类别原则上不接收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