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记者从南宁市招生考试院获悉,南宁市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从2012年11月16日开始至11月25日结束,退役士兵专升本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10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
高考报名的对象及其报名条件,本报此前已经进行过报道(见本报11月15日14版)。考生要了解各项事宜的具体规定,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xeea.cn)查询。
南宁市辖区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学生,如果就读学校是市区设置的报名站,可在本校报名。南宁市辖区户籍社会考生,可于11月23~25日到南宁市招生考试院(南宁市维新街南一里9号)报名。南宁市各县考生须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招生办公室设置的报名站报名,各县社会考生报名由县招生办负责组织。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2013年普通高考考试时考生须出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因此,考生报名时应交验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农村考生如果无户口簿,应交验户籍地公安派出所证明(证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成分、18位数的身份证号等)。尚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报名站可根据考生交验的户口簿办理报名手续,考生本人须于2013年2月28日前持户口簿和学生证(或所在中学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听力残疾考生需要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须于2013年4月15日前呈交考生本人的申请报告及地级市(含)以上医院或高考体检指定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区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报名,且统考合格者方能按学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普通高考报名与专业统考报名同时进行。全区艺术专业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只需参加所报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但是报名时必须选择“区外艺术术科”标志。(蒋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