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体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报工作的通知》(教科研函〔2013〕14号)文件要求,现将全市2013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文件依据
省教育厅文件《关于印发安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教基〔2007〕6号)
二、评价对象
全市2013年毕业且参加了2012年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的普通高中和职高综合班学生。
三、评价方式
2013年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学校版V6.0上机评价并通过“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管理版上报。
1、上机评价前学校要分班级组织学生根据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的记录展示实证材料,学生上机描述评优实证材料必须严格对照评价标准进行。实证材料描述每一评价维度限一条,每条必须控制在30字以内,必须明确时间、事项等具体内容,凡直接套用评价测评点或出现空泛描述(如团结同学等)、随意性描述,一经发现视为评价不合格,教育主管部门将不予审核通过。
2、学校要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开展评价。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多元评价特别是学生互评。被评为A等(优秀)的学生必须具备相应标准的实证材料。上报数据中当A等(优秀)比例达30%,管理版提出警示;当A等(优秀)比例达50%时,数据中心会提示要求市县教体局重新核查确认。省数据中心审核时随机选取10名被评为A等(优秀)学生,要求学校函报其实证材料复印件。
3、借读生的评价由借读学校组织开展,评价结果由借读学校通过网络上报。在外省参加学业水平测试且在我省参加高考的学生,必须提供相应实证材料,由接受学校或县市区教体局根据我省方案予以评定。
4、各县市区教体局要严格按照《安徽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规定的评价标准审核实证材料,杜绝实证材料弄虚作假现象,凡省级抽查实证材料不合格者,直接视为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不予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四、评价数据上报时间要求
1、各评价学校可于3月11日起登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信息管理平台”(
www.ahjky.com.cn/pj,用户名为学校8位学校代码,初始密码为1234)下载评价软件、学生基础信息参考数据、评价授权文件(.lic)、评价方案(.ogz)及评价相关说明等文件。
2、3月22日前,各校务必完成学校评价及上报工作。学校评价结束后通过“‘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管理版”(
www.ahjky.com.cn/pj,登录用户名为学校8位学校代码,初始密码为1234)导入本校评价数据进行网络上报。
3、3月27日前,各县市区教体局必须完成对所辖学校上报数据的审核。各县市区教体局用户登录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管理版”查看所辖学校数据上报进度并进行数据审核,登录用户名为“admin+2位或4位地区代码”,初始密码为1234。县市区教体局重点审核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学生身份信息是否准确,特别是与高考、学业水平测试报名信息是否一致;二是A或优秀等级的比例是否异常;三是实证材料的填写和运用是否规范。
4、3月28日管理版停止更新基础信息,若有漏报、基本信息错误必须使用统一格式函报,届时请登录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下载。评价数据漏报补报评价结果在C等以上的必须提供班级互评记录和实证材料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否则所有评价结果一律视为C等。
5、3月30日“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管理版公布上报数据预对接情况,届时各县市区教体局、各校要迅速响应并于4月2日前完成异常数据复查工作。
6、4月12日前,各校从评价系统导出经市教体局数据审核通过后的《综合素质评价数据审核统计表》一式两份,确认无误后盖章,分别上报市教体局及所在县市区教体局。
五、评价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各方职责,精心组织实施,畅通信息交流沟通渠道,确保评价工作全面、顺利开展。各县市区教体局要落实具体负责人的职责,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并于3月10日前报送《2013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人及系统管理人员登记表》(见附件)至市教体局基教科陈胜利邮箱(
XCSL008@126.com),同时安排1~2名主要工作人员加入“安徽省综合素质评价教育局交流”QQ群,群号139218187(实名认证。学校交流群在评价网站另行公布)。
综合素质评价数据及时、准确上报关系到高考档案和毕业档案的准确性和高招录取,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评价信息填报的准确性问题,如:姓名、身份证号、学业水平测试号和认定成绩等。
联系方式:
省综合素质评价数据中心:
电话:韩伟光 0551-62677300 胡敏 0551-62614230
邮箱:
pj@ahjky.com.cn
软件技术支持:
电话:魏引娣0551-65358805 叶志文0551-65358807
周雷 0551-65358812 0551-65358803(传真)
市教体局基教科:陈胜利 0563-3033018
附件:2013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人及系统管理人员登记表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