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中2013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清华大学领军计划推荐实施方案
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要“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方式和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测试结果自主录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合肥一中因优异的办学质量和良好的声誉连续三年获得“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资格且推荐名额增加为2人;继续获得“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推荐资格。根据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的“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的“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具体要求和安徽省教育厅教基【2007】6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的精神;合肥一中成功地进行了数年的“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工作,借鉴前几年我校“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和“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推荐工作的成功经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合肥一中“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评审委员会。
主任:陈栋
副主任:范广伟、唐晓和、吴英明、封安保、方小培
成 员:李昌年、聂祥水、孔华、陈新中、朱一兵、王东录、赵岩、诸敏、谢春雷、朱律、徐祖刚、尤光雷、李平、黄坤、郭缨
二、推荐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全面性、发展性、民主性、客观性、可操作性”原则。
三、推荐条件:
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符合下列条件:
1、根据学生意愿、符合北大推荐标准和我校培养目标且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突出、志向远大、具备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的在籍应届优秀高三学生。
2、高中阶段学科成绩“综合排名”(由年级部审核备查)列全年级文、理各前5﹪的学生。
有下列情形者,取消被推荐资格:从未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有不良诚信记录;考试作弊、受到处分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推荐符合下列条件:
1、根据学生意愿、符合清华大学培养标准和我校培养目标且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的在籍应届优秀高三学生。
2、高中阶段学科成绩综合排名(由年级部审核备查)列全年级文、理各前1﹪的学生优先。
3、在高中学习阶段,没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没有触犯法律法规、没有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学生。
四、实施程序
1、宣传动员:学校做深入广泛的讨论和宣传动员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2、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个人500字以上的自荐信,在综合素质、学科特长、诚信承诺等方面进行自我总结、综合阐述。同时附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班级评议:申报学生所在班级出具《合肥一中2013年“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清华大学领军计划”综合鉴定表》(含学生处、年级部、生活部鉴定意见)”;班主任负责召集由班委会、团支部和其他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评审组对本班申报学生进行综合评议。
4、班主任推荐: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就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具备发展潜能、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素质全面等要素进行评价,对学生进行实名推荐。
5、资格审查:学校评审委员会资格审查组根据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6、综合素质评价:由申请人向评审委员会综合素质评价专家组进行3分钟的陈述,展示自己。评审委员会综合素质评价专家组审查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根据相关细则评定等级并赋分。
7、面试:评审委员会面试学科专家组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学生进行面试。
8、综合评定:评审委员会按照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招生办的相关要求及学校制定的方案,审核综合素质、面试、学科成绩,根据三项总分排名确定推荐学生名单。若三项总分并列则按以下顺序进行排名:学科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9、公示:对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校园网或公告栏显著位置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各方监督。若有异议,评审委员会再进行复议,复议后予以公开答复。公示期内无异议者,作为最终推荐对象。
10、推荐:按程序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申报。获推荐的学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分别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招生网填写相关信息,学校完成学生选拔和相关公示工作,组织被推荐的学生完成网上报名,并将要求反馈的各类材料一同分别寄至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五、赋分办法(100分制)
根据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招生要求即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学科特长突出、志向远大明确、具备发展潜能、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的的学生,经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各考核项目赋分如下:
1、综合素质评价:10分。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规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公民道德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在以上六个方面提供实证材料(参见《合肥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及《实施细则》对实证材料的要求)。评审委员会综合素质评价专家组评定各项等级并分别赋分。(综合素质评分细则另行制定)。
2、面试:20分。采取学科能力测试和答辩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审,按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的招生要求确定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形式、内容和评分细则另行制定)。
3、学科成绩:70分。按高中阶段学科成绩综合排名赋分。
六、相关规定和说明
1、2013年我校继续同时具有“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清华大学领军计划”的资格,因此具有被推荐资格的学生必须按要求填报志愿每人只能在北大和清华两所大学中申报一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2、学校“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推荐两人、“清华大学领军计划”推荐一人。根据学生申报志愿按“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清华大学领军计划”两个序列(不分文理)分别排名;按两个序列进行排名和推荐,“清华大学领军计划”序列综合排名第一名、“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序列综合排名前两名者拟为被推荐人选。
3、学生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所有荣誉必须是
4、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必须按综合素质评价六个维度分别准备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逾期无效。
5、我校“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被推荐的学生,必须与一中签订承诺书;符合北京大学的录取条件者,必须履行承诺不得改报其他高校。
我校“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被推荐的学生,必须与一中签订承诺书;符合清华大学领军计划录取条件者,必须履行承诺不得改报其他高校。
6、学校“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清华大学领军计划”评审委员会纪检组全程监督。设立举报箱,在申报、评审和公示期内有实名举报申报学生有违反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资格。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相关条款的解释权归合肥一中校长室。
举报电话:0551---2911002
附件1:《合肥一中2013年“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清华大学领军计划”的面试和综合素质评审实施细则》
附件2: 《合肥一中2013年“北京大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清华大学领军计划”推荐工作流程》
附件3: 《合肥一中2013年“北京大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清华大学领军计划”面试及综合素质评审工作安排》
附件4: 《合肥一中2013年“北京大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清华大学领军计划”综合鉴定表》
附件1
合肥一中2013年“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清华大学领军计划”的面试和综合素质评审实施细则
根据《合肥一中2013年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清华领军计划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成立合肥一中“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清华大学领军计划”面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专家委员会。
主任:陈栋
副主任:范广伟、唐晓和、吴英明、封安保、方小培
成 员:李昌年、聂祥水、孔华、陈新中、朱一兵、王东录、赵岩、诸敏、谢春雷、朱律、徐祖刚、尤光雷、李平、黄坤、郭缨
纪检组:
组长:范广伟
成员:略
面试学科专家组:
组长:封安保
成员:略
综合素质评价专家组:
组长: 吴英明
成员:略
资格审查组
组长:方小培
(各专家组成员所有高三教师回避)
咨询组:
组长:李昌年 副组长:诸敏
成员:朱婷婷、徐梅、高三年级各班级的班主任
二、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全面性、发展性、民主性、客观性、可操作性”原则。
三、赋分办法
1、面试(20分制)
(1)学科能力测试:15分
学科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学生各学科综合能力。
(2)综合面试分:5分
①考查范围: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能力、创新潜质、反应能力、对社会的关注度、知识积累等方面,考查角度主要是针对考生的综合素质。
②操作方法:综合面试学科专家组评委根据学生答辩分别独立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值。
2、综合素质评价(10分制)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规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公民道德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维度对学生进行评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在以上六个维度提供实证材料(参见《合肥一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及《实施细则》对实证材料的要求)。评审委员会综合素质评价专家组参照规定评定各项等级分别赋分。
若三项总分并列则按以下顺序进行排名:学科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若仍有并列以专家委员会投票决定推荐人选。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相关条款的解释权归合肥一中校长室。
附件2
合肥一中2013年“北京大学校长实名推荐制”、
“清华大学领军计划”推荐工作流程
一、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10月下旬至
并公布实施方案。
计划”条件的学生,解读合肥一中2013年“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清华大学领军计划”实施方案。
11月7---11日:准备实证材料。
11月18---24日:公示推荐人名单。
二、面试及综合素质评价有关安排:
1、总指挥:陈栋
2、现场总协调人:封安保
3、保卫管理:保卫科安排一人,7:20前到校,引导学生集中至实验楼北一楼教室,未经同意的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测试地点。
4、学生管理(引导):孙玲玲、王娟、徐梅,7:45前到校引导和管理候考学生。
5、信息管理(分数合成):朱婷婷。
6、分学科面试命题:各学科在面试前一天封闭命面试题并交专人保管,按指定时间对学生进行面试测试。
7、确定名额: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科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三项总分“清华大学领军计划”序列综合排名第一名、“北京大学实名推荐制”序列综合排名前两名者为拟推荐人选(若有弃权则按名次顺延),然后以网上公布等形式公示。
附件3
合肥一中2013年“北京大学校长实名推荐制”、
“清华大学领军计划”面试及综合素质评审工作安排
学生面试流程:
1、时间:
2、地点:实验楼北一楼。
3、7:30:实验楼北一楼教室集中。
4、7:40—7:55:宣布面试要求与方法。
5、面试过程:全天8:00—16:50。
①8:10—9:10:全体学生进行1小时学科能力测试,然后由教师引导到指定地点以抽签顺序依次做综合素质评审和综合面试测试。
②8:00—9:10:综合素质评价专家组对学生提供的实证材料进行审核。
③9:20—11:50:学生由教师引导到指定地点做综合素质评审。
综合面试学科专家组阅卷。
④12:00—12:30:学生及评委在实验楼北一楼教室集中用餐。
⑤12:40—16:50:学生由教师引导到指定地点做综合面试。不分文、理科学生以抽签顺序依次答辩5分钟。
各项测试全部完成后,才可离场。
附件4
合肥一中2013年“北京大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清华大学领军计划”综合鉴定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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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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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和家长申请意见 |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日期: | ||||||
班委会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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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审核意见 |
班主任: 日期: | ||||||
生活老师审核意见 |
生活老师: 日期: | ||||||
年级部审核意见 |
负责人: 日期: | ||||||
学生处审核意见 |
负责人: 日期: |
附:班主任推荐信用合肥一中信纸写,附在审核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