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一中:
推荐成绩好且综合素质全面的学生
目前,烟台一中已根据北京大学2013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方案,制订了烟台一中“推荐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中学校长实名制”候选人推荐评定委员会,候选人是品学兼优、高中阶段学业成绩综合排名列全年级前1%,综合素质全面、每学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评价均为“合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对推荐的候选人要经过资格审查、综合评估、面试答辩和公示名单等程序。在民主测评环节,由学生代表、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定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学生进行民主测评,且在综合评估中,按照1:5确定面试候选人,然后经过“面试答辩”,确定“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候选人人选1名。 最后,学校将候选人人选名单在校园网及公告栏显著位置公示一周,接受各方监督。在公示期内无异议者,将成为最终推荐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