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高〔2013〕9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度本科预警专业名单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本科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优化本市高校专业结构,促进高校专业教育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我委经研究,现就2013年度对本市高校部分本科专业实施预警的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2013年共有15个专业被列为预警专业。具体名单为:日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艺术设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电子信息工程、环境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广告学、电子商务、社会工作、交通运输。上述专业在本市高校中重复设置多,连续多年招生第一志愿录取率低,调剂和征求志愿录取率高,且毕业生签约率和就业率低。
二、加强对预警专业办学质量的检查评估。设置上述专业的高校要认真研究专业的社会需求和人才培养模式,评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分析专业教学和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学校应在自查基础上,发布专业建设质量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市教委将于本年度对预警专业统一组织教学评估,促进专业办出特色和优势。
三、加强对预警专业办学规模的调控。鼓励优势特色专业点,淘汰质量低下的专业点。高校应根据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科学制定专业招生计划。对专业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质量低下的专业要严格控制计划,甚至暂停招生。市教委将从宏观上调整高校的专业招生结构,减少预警专业的招生总量。原则上,本年度市教委不再接受高校备案增设预警专业的申请。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3年4月2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