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津市春季高考院校顺序志愿录取工作已于
春季高考顺序志愿录取工作按照高职艺术类录取院校、本科批次录取院校、高职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和普通高职批次录取院校的顺序进行。录取过程中,各招生院校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招生工作规定及院校招生章程,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和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确保了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按照《2012年天津市高等院校春季招生工作规定》,招生院校在顺序志愿录取结束后尚有余缺计划的,经招生院校同意,市高招办将余缺计划向社会公布进行志愿征询。参加本次征询的,共有院校21所、招生计划960余个。其中,艺术类100余个,普通类860余个。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招生院校的报考要求和个人情况,于
市高招办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一是凡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征询志愿,市高招办将依据考生填报的征询志愿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征询志愿录取阶段的最低录取分数范围,由招生院校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二是普通类平行志愿录取时,4所平行院校志愿没有先后顺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的规则进行录取。三是凡已被顺序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征询志愿的填报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