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春季高考的录取工作将从5月上旬开始,天津招生院校按照有关政策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文章来源:中国大学在线]
招生院校如顺序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尚有余缺计划的,经招生院校同意,天津市高招办将院校的余缺计划在5月10日前通过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向社会公布。符合一定分数范围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根据招生院校的报考要求和个人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所属区县招生办公室填报志愿。
录取时,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和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