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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過去式
過去式是指過去所發生的事,舉例來說,假如我昨天去看了一場電影,我就可以說
I went to see a movie yesterday.
可是,我們必須非常小心,因為一不小心,我們就可能犯了大錯,我們如果要向情侶表示愛情,當然說
I love you.
如果我們說
I loved you.
事情就可能鬧大了,因為這表示我過去曾經愛過你,可是現在已經不愛了。〝I loved you〞等於是〝I loved you before. But I do not love you now.〞
英文裡的過去式常常是偵探用來破案的線索。有一次,有一個母親,向警察報案,說她的女兒失蹤了,她在記者面前,聲淚俱下地說
She was such a nice girl.
警察馬上覺得這位母親有問題,因為她不該用過去式的,用了過去式,表示女兒已經死了,可是母親不是說她失蹤了嗎?為什麼她用過去式,極有可能因為她知道她女兒已經死了,才脫口而出,用了過去式。警察因此懷疑母親本人就是兇手,事實也果真如此:這位母親打自己的女兒,出手太重,將女兒打死了,謊報女兒失蹤,她用了過去式,使警察知道她有問題。整個案子的偵破,就在於過去式。
3§2 過去進行式
過去進行式和現在進行式有點類似,只是verb to be要用過去式的。可是有一點不同,過去進行式,很少單獨用的,而常和另一句子一齊用。舉例來說以下的中文句子:
我昨天去看你的時候,你正在打籃球,如譯成中文,就是
You were playing basketball when I went to see you yesterday.
總而言之,過去進行式通常牽涉到幾件事,這兩件事同時發生,其中一件事用過去式,另一件事用過去進行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