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是国家授权高职院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必须于高考前完成录取。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无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据了解,为探索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突出高职教育特色,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机制,从2007年开始,教育部批准在江苏、浙江、湖南、广东等4省8所高职示范学校进行单独招生试点。2008年扩大到8省区20所。2009年安排33所高职示范校单独招生,计划招生9240名。今年,单独招生院校的范围扩大到73所,计划招生25505名。
按规定,单独招生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考试,也可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织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相关考核,并于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