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参照下表具体解析投档过程。 假设共有15名考生(代号1-15)被划到第一批次,第一批次共有三所学校(X、Y、Z)参加录取, 志愿表上学生只能填报此三校。并且X、Y、Z三所学校的招生计划都是3人, 按调档比例算出要投入4人,那么根据平行志愿的规则,投档开始后, 首先看排在第一名的1考生A志愿报的哪所学校,根据左表,1考生A志愿报的是X学校, 这时,1考生的档案就被投送到X学校;然后再投第二名2考生,2考生A志愿报的是Z学校, 那么2考生的档案被投到Z学校;同样再看第三名的3考生,第四名的4考生……, 依此类推。但当投送到第11人时,新情况出现了,前10名考生都是投送到A志愿学校,而第十一名的11考生投档时,发现他所报的A志愿学校Z档案已经投满,这时就要看他的B志愿,他的B志愿学校为Y,这时,从表中发现Y学校尚有一个名额,于是就投送到Y学校;然后再看第十二名的12考生,他的A志愿Y学校、B志愿Z学校的档案都已经投满,这时就要看他的C志愿X学校,招办发现X学校尚有一名名额,于是,就将第十二名的12考生的档案投送到X学校。至此,第一轮投档结束。13-15号考生因为成绩低,只有等征集志愿后的第二轮投档。
各学校在获得档案后,对各考生情况全面考察, 进而决定录取与否, 如果有学校因为对部分学生退档而再现缺额,那么也只有等第二轮征集志愿再一次投档,第一轮投档结束后,招办将没有招满的学校与没有录取的学生都统计出来,然后向未录取的考生公布还有哪几所学校未招满员,可以补填这些学校志愿,未录取的学生就会在公布的学校中再次选择,补填志愿结束后,又开始新一轮的投档。即将前面的过程再重复一遍。直止各学校完成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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