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 市高招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主要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按院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投档。录取过程中,考生如果申请放弃本批次院校志愿,只能顺延两个批次参加录取。
高职(专科)院校录取主要根据考 生志愿,由市高招办按院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民办高职院校可以自主确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各批次招生院校录取时,市高招办根据招生院校 确定的调档比例(根据教 育部规定原则上不超 过120%)。高校应尊重考生的学校志愿 和专业志愿,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的考生电子档案不足时,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录取考生如申请放弃本批次院校志愿,只能往下顺延两个 批次参加录取,如申请放 弃提前本科批次院校志愿,只能参加本科二 批及以下批次的录取;如申请放弃本科一批院校志愿,只能参加本科三批及以下批次的录取,以此类推。
对肢体残疾 、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