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单独招生拟录取相关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生及家长: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6】80号)文件精神,及我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现将我院2017年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至4月11日中午12时止。
公示期满后,我院将于4月12日把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若考生放弃本次单招录取资格,应于4月5日—4月10日17:00前带上个人身份证,到学院明德楼219-2室办理放弃单招资格手续,或填写《四川现代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并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8-85877005),逾期不再办理。
特此公告!
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