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
河海大学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按照报考条件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对于个人陈述、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报考资格。审核结果将于2017年4月底前公布。考生须于2017年4月底前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审核意见,我校不再安排电话和书面通知。
2、考核方式
考生按照所报考的专业组别参加测试。测试分特色专业组、工学专业组、理学专业组、经管学专业组、文法学专业组五类,具体测试方案如下:
类别 |
招生专业 |
高考科类 |
2017年拟录取人数 |
测试方法 |
特色 |
水利类(大禹强化班) (限江苏省考生报考) |
理科 |
100左右 |
1、综合能力笔试:相关学科知识灵活运用。 2、专业能力面试:以专业潜质、相关专业组基础认知、高中阶段相关知识的灵活应用和考生基本素质为主。 |
理科 | ||||
理科 | ||||
理科 | ||||
理科 | ||||
理科 | ||||
工学 |
理科 |
50左右 | ||
理科 | ||||
理科 | ||||
理科 | ||||
理科 | ||||
理学 |
数学类 |
理科 |
50左右 | |
应用物理学 |
理科 | |||
理科 | ||||
经管学 |
文理兼收 |
50左右 | ||
文理兼收 | ||||
文理兼收 | ||||
文法学 |
文理兼收 |
50左右 | ||
文理兼收 | ||||
文科 |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不作分省安排,最终计划数视报名及考核情况做适当调整。总录取人数不超过250人。
测试时间:2017年6月10、11日,具体测试时间及方案以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
测试地点:河海大学
3、资格认定及成绩使用办法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按面试、笔试成绩权重6:4折算总分),参考生源报考情况,按照“分开排序,择优选拔”的原则,分专业组进行排序和认定,择优录取。
河海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认定名单及考生录取政策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将在规定时间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招生认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