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志愿传奇

距离2026年高考308

人生的路,靠自己一步步走去,真正能保护你的,是你自己的选择。

您所在的位置: 新考网(原中国大学在线)>>贵州高职招生 > 正文内容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原则

作者:  时间: 2019-01-19

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以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两项综合,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毕业生按照高中学业成绩、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各占50%形成总分值;中职毕业生按照文化考试成绩占60%,职业技能测试占40%形成总分值。我院预录时,以考生的总分值从高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技能比赛成绩突出(参加全国或省级技能比赛获奖)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三)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等疾病。

(四)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实施。考生被我院预录后,我院于4月20日报送预录名单(含考生成绩)到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公示,公示通过后,由我院邮寄预录通知书,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正式投档录取后,再邮寄正式录取通知书。

(五)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或中职单报高职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六)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加入家长群

QQ扫一扫,加入家长群

关注我们

关注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精彩内容

关注抖音号

抖音扫一扫,立即关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