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
1、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办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2017年4月6日前学校对入学申请者按照专业志愿依据分类考试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预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的且与志愿相近专业或其它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总分相同时,按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优先次序预录取。
3、2017年4月7日-18日预录取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校报到注册,进行现场确认。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身体健康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5、学校执行省招生办普通高校招生中规定的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