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核日程及地点安排 |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2016年3月20日 | 语文、数学、外语文化联合测试 | 考生所属省辖市测试考点 |
2016年4月15日 | 综合素质面试(免试文化联合测试考生) |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2016年4月30日 | 网上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 |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四、提前招生免考与加分政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文化联合测试: (1)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达1A或4B及以上等级的考生,凭《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推荐免试入学考生申请表》(该项数据由考试院提供,不需要考生提供证明材料)申请免考文化联合测试。 (2)高中阶段获得省、市级优秀运动员称号或三级以上运动员级别的考生; (3)高中阶段获得县(区)级以上“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4)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5)声乐、器乐、舞蹈、美术等艺术等级证书八级以上(含八级)的考生; 申请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已办理2016年高考报名手续,并登录高职提前招生网站成功进行了网上报名。经学院资格审核确认后,统一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面试。考核通过后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通过后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申请免考文化联合测试的考生请填写《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推荐免试入学考生申请表》(样表在我校招生网上下载)并将相关证明材料通过邮局EMS于2017年2月25日前一并邮寄到我校,地址: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办(徐州市鼓楼区襄王路1号),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16-85782003 2.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含2017年3月19-20日学测考试成绩)中每个A加30分,每个B加10分; (2) 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 (3) 烈士子女,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 (4) 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总分上加3分; (5)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 (6) 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 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7年招生政策为准。以上加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考生须对所提供的免试条件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普高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2016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计。 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请填写《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政策性加分的考生申请表》(样表在我校招生网站上下载)并将相关证明材料通过邮局EMS于2017年2月25日前一并邮寄到我校,地址: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办(徐州市鼓楼区襄王路1号),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16-85782003 五、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提前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加分。 1.划线原则 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以文化测试成绩划定文化合格线。低于文化合格线的考生(免试生除外)不具备被录取资格,不参加合成总分和总分排序。 2.录取原则 按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对考生排序后,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采用“专业清”的专业安排方式,即满足所有符合录取条件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要求。当总成绩相同时,工科类专业按数学成绩排序,其它类专业按语文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再按考生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成绩排序。 六、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七、监督机制 1.为保证提前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督导组,对考生面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录取结果,由招生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如有异议,可与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516-85782200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八、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襄王路1号 邮政编码:221140 咨询电话:0516-85782003、85782059、85782000、85782828 网 址:www.xzcit.cn 电子邮箱:zsb@mail.xzcit.cn 十、本招生章程由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