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一、本章程适用于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二、招生原则 1.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3.学院教职工凡有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三、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院纪委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830-3150185。第二章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学校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主管部门是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一所国家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三、学校部颁代码:12637;四川招生代码:5172。四、办学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瓦窑坝路66号,未在任何地方开办分校。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二、学院成立院长为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三、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 1.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 2.考务工作组:负责提取试卷,协助试卷保管,负责考场设置、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阅卷等工作。 3.保障工作组:网上及现场收取报名费;安排校内志愿者,报到流程引导,报名现场秩序维持;安排协调现场报名和考试现场学校整体宣传布置;负责学院网络维护和安全;负责水、电、食堂、医疗等后勤保障工作。 4.安全保卫组:负责押运试卷、保管试卷、阅卷、登分、报名、考试等过程安保工作。 5.监督工作组: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督促运行,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第四章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与计划
一、申请报名的考生须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已参加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3.以下专业对考生有特殊要求,请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注意:根据行业要求,色盲、色弱者请慎报以下专业:应用化工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工业分析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二、招生专业与计划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计划为1300人,其中中职类招生计划710人(其中“现代学徒制定向班”60人),普通类招生计划590人(其中“现代学徒制定向班”20人)。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五章 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考核办法
一、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2月27日00:00—3月14日24:00登录学院官方网站单招报名系统(网址:http://zjc.sccc.edu.cn/ddzs/Default.aspx),如实、准确提交本人报名信息,并网上缴纳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130元/人。 2.考生报名完成后自行打印《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在2017年3月24日到校领取准考证时现场签字并提交。二、资格审查考生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在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时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2017年3月24日考生到学院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寸)1张; 4.复员军人需提供复员军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免试考生在学院现场报名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和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的《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考生可在学院官网“招生就业网页”中“资料下载”栏自行下载)。三、考核办法 1.考试内容及计分原则 (1)考试内容包括“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技能测试或面试)。 (2)“文化考试”满分为300分,由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合卷考试,每科100分,总分300分;考题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家统一命题,试卷类型分中职类和普通类两种。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学院组织考试及评卷。 (3)“综合测试”(技能测试或面试)满分为200分。综合测试(面试)主要考核中职考生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学院选取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酒店管理专业四个专业进行技能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专业潜力、临场应变能力等。 (4)考生综合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附加分。附加分加分细则见第六章。 2.考试费用:考生须缴纳考试费130元,考生网上报名时通过网上缴纳。 3.考试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瓦窑坝路66号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4.考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下午14:00--19:00综合测试。第六章 免试及加分
一、考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向学院提出免试申请。学院经考核认定符合条件者,免试录入相关专业。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由我院面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所报学校高职单招报名截止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单招考试。二、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或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20分。三、“三州、十七县、两区”(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和攀枝花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其汉族考生加5分;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四、同一考生若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加分项加分,不重复计算加分。第七章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