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国家专项计划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文科516分、理科465分(均包括政策加分,下同),凡符合上述生源范围规定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宁夏国家专项计划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本次一本院校征集志愿;宁夏国家专项计划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文科486分、理科434分,凡符合上述生源范围规定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宁夏专项计划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本次二本院校征集志愿。
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征集志愿的考生,须符合《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宁夏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考生报考条件的通知》中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报考资格规定,即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8个县(区)户籍,考生具有上述区域连续3年(截止日期按考生参加普通高考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推计算)以上户籍和上述区域高中学校(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宁夏今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不含限报)、已经履行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审核符合国家专项计划资格。(记者 周一青 实习生 李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