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学生入学后,学校要统一进行体检,对在高考报名体检时弄虚作假者将作退学处理。
第三十九条 太原理工大学录取的所有本科学生,均可到太原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
网址:http://zsb.tyut.edu.cn
联系电话:0351—6014101,6014965,6014020,6011981
电子邮件:zsb@tyut.edu.cn
第四十条:本章程由太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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