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湘教通【2016】66号《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实施我院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单独招生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学校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开展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报名录取、考务、宣传、考生服务、财务、后勤、保卫和纪检等九个工作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具体事宜。
组 长:王雄伟
副组长:游大庆、隆平、王为
成 员:刘艳、童孟良、兰立新、向寓华、汤光华、郑明望、田伟军、刘志峰、张麦秋、汪发亮、鄢东、虞三顺、陶飞、周永辉、朱海军、王湘平、王迎胜、段楚凡、唐丽、李纯斌
三、2016年拟单独招生专业、计划
学校单独招生总计划1300人,分为A、B两类分计划,其中A类计划1290人,B类计划10人,招生范围如下:
A类计划招生范围:按文理科应届普通文、理科考生,往届普通文理科考生、对口类考生,按参考比例确定招生计划比例。
B类计划招生范围:具有体育特长的考生。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 |
招生计划 |
招生
对象 | |
A类 |
B类 | ||||
1 |
5060 |
1290 |
10 |
文理
对口
兼招 | |
2 |
4600 | ||||
3 |
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 |
4600 | |||
4 |
5060 | ||||
5 |
4600 | ||||
6 |
4600 | ||||
7 |
4600 | ||||
8 |
4600 | ||||
9 |
工业分析技术 |
4600 | |||
10 |
5060 | ||||
11 |
4600 | ||||
12 |
4600 | ||||
13 |
4600 | ||||
14 |
4600 | ||||
15 |
4600 | ||||
16 |
4600 | ||||
17 |
5060 | ||||
18 |
5060 | ||||
19 |
会计 |
3500 | |||
20 |
3500 | ||||
21 |
3500 | ||||
22 |
3500 |
四、招生对象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16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五、报名方式
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hneao.cn /ks)进行网上报名,登录用户名与密码为考生高考报名时报名号与填报高考报名信息时设置的登录密码。也可直接登录学校网站(http://www.hnhgzy.com/)点击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窗口链接进行报名。
六、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
应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或高中(含中职、中专)阶段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该项目比赛取得省级及以上前六名、市级前三名并持有获奖证书和秩序册或者有篮球、足球特长的考生。请于4月5日前将相关证书复印件快递到:株洲市云龙区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石博老师收,电话0731-22537639。来校考试时核验原件。
七、招生考核方式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在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以文化考试与综合测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
1、应届普通文、理科考生考核内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测试,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各科成绩总分,该项证明材料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要邮寄。
2、往届普通文理科考生、对口类考生考核内容:文化考试+综合测试。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每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往届普通文理科考生、对口类考生采用同一套试卷)。
3、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心理素质、健康素质、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实践动手能力等,其目的是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倾向性。
4、体育特长生考核内容: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文化考试)+专业测试,往届和对口考生需参加文化考试,应届考生文化成绩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专业测试总分300分,其中身体基本素质测试100分,专项测试200分。考生最终成绩按文化成绩+身体基本素质测试+专项测试成绩计算。
5、考试时间:4月10日,往届普通文、理科考生、对口类考生先参加文化考试再进行综合测试,应届普通文、理科考生只需参加综合测试。
上午:8:30~11:30 语文、数学
8:30~16:30 综合测试
6、考试地点:文化考试及综合测试原则上均在我校新校区进行。
7、所有符合考试条件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B类考生还必须携带所有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
8、报名收费:报名收费按省物价局文件标准80元/人,领取准考证时统一收取。
八、录取原则
1、A类计划中应届普通文、理科考生一类,往届普通文理科考生、对口类考生一类,按两类考生参考所占比例确定相应录取人数比例,按文化成绩与综合测试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填报我院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录取专业原则上为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
2、B类计划考生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基本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身体素质测试低于80分或专项测试低于160分不予以录取。符合条件考生少于B类计划人数,多余计划转入A类。
3、若考生填报我院二志愿被录取且办理了录取确认手续,同时又被其它学校录取并确认和上报考试院的考生,按文件规定同时录取按考生填报院校志愿先后顺序处理的原则,取消我院录取资格。
4、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还将按照湖南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任一测试缺考的考生;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
5、录取程序:我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湖南省2016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底统一发放。
6、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愿放弃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空出的计划将在同类别内顺延进行补录。具体办理要求将随预录取名单向社会公布。
7、凡被我院单招录取新生不得办理转学及在单招专业外转换专业。
九、日程安排
序号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1 |
3月21日-4月5日 |
考生在网上进行单独招生报名 |
2 |
4月6-9日 |
资格审查 |
3 |
4月9-10日 |
核发准考证 |
4 |
4月10日 |
单独招生考试 |
5 |
4月15日 |
网上公布单独招生预录取名单、办理录取确认手续相关要求 |
6 |
4月15-18日 |
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
7 |
4月19-21日 |
补录 |
8 |
4月25日前 |
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
9 |
5月3日 |
拟录取考生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
10 |
5月20日前 |
网上公示正式录取考生名单 |
十、监督机制
1、为确保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将学校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的共同监督。纪委监督电话: 0731-22537678。
2、命题、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3、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 实施“阳光工程”。
十一、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所有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新的文件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及信息公开渠道
联系电话:0731-22537637、22537638、22537641(传真)
联系人:刘老师 王老师 邮 编:412004
信息公开:学院官网 http:/www.hnhgzy.com /
微信平台:微信号hnhgzy_w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