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始办于1951年,是一所以工科专业为主、文管经等专业共同发展的高等职业院校。主要面向轨道交通、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商贸管理等行业,培养适应岗位需求的准工艺师、准技师等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毕业生就业率排在湖南省高职院校前列。2004年,在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9年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学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湖南省首批卓越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 、“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示范校”等30多项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学校依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范围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校情况,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二、国标代码:12302
三、湖南省(内)代码:4364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五、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
六、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七、学历证书:由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八、学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田心大道18号
九、录取原则:
1、学校招生工作在湖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语种不限,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所有招生专业实行文理兼招。
十、招生对象:
1、取得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
2、取得2016年湖南省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
十一、单独招生总计划800人,具体如下:
序号 |
招 生 专 业 |
考 生 性 质 |
招生计划 |
1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普通考生(含普高应届、普高往届、中职) |
678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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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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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铁道车辆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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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应用电子技术(新能源电子技术) | ||
8 |
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控制) |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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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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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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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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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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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铁道机车 |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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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 |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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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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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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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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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会计 |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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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道信息化) | ||
24 |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道通信) | ||
25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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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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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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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应用电子技术(铁道电子技术) |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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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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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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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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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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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应用电子技术(铁道电子技术):仅招收株洲市工业中等专业学校与我校合办的中高衔接专业应届中职毕业生 |
中高职衔接生 |
50 |
37 |
艺术16人,体育16人,职业技能40人 |
特长生 |
72 |
合 计 |
800 |
十二、学校根据就业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对下列专业招聘要求进行归纳,建议考生针对自身条件慎重选择专业,避免影响就业:
1、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专业:
矫正视力≥5.0,无色弱色盲,男生身高≥1.7米,女生身高≥1.6米,男女比例5:1;
2、铁道机车专业:
招男生,裸眼视力≥5.0,无色弱色盲,男生身高≥1.7米;
3、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
男生身高≥1.75米,女生身高≥1.65米,矫正视力≥5.0,面部、颈部、手部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色盲色弱,形象气质佳;
裸眼视力≥5.0,无色弱色盲,男生身高≥1.7米,女生身高≥1.65米,男女比例8:1;
5、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等专业:
男生身高≥1.7米,女生身高≥1.63米,矫正视力≥5.0,无色盲色弱,形象气质好;
6、铁道车辆、电气自动化技术(铁道自动化)、铁道供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道信息化)、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道通信)、铁道信号自动控制等专业:
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男生身高≥1.7米,女生身高≥1.6米;
7、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制冷与空调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新能源电子技术)、应用电子技术(铁道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控制)、工业机器人技术等专业:
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
十三、特长生报名条件:
1、艺术特长:参加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总成绩≥180分的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服饰艺术与表演类、摄影摄像类、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考生,考试总成绩≥218分美术类考生;或个人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比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前六名(含省级“三独”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市级前三名(含市级“三独”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并持有证书,或钢琴、器乐业余十级并持有证书。
2、体育特长: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或高中(含中职、中专)阶段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中该项目比赛取得省级及以上前六名、市级前三名并持有获奖证书和秩序册的考生。
3、职业技能特长: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组织的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并持有证书。
十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单独招生报名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报名,登录用户名与密码为考生高考报名时报名号与填报高考报名信息时设置的登录密码。也可直接登录学校校园网(www.hnrpc.com)进入“2016年单独招生”页面,登录统一报名网站报名。
2、报名时间:3月21日-4月5日
3、每个考生可选择1-2所院校报考。
4、考生仔细阅读报名条件和招生专业要求,满足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
5、报考我校考生只能填写一个专业志愿。
6、报名收费:报名收费按省物价局文件标准80元/人,领取准考证时统一收取。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高考报名和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时所采集的信息。
十五、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1、报名资格与思想政治品德初审均在网上进行。
2、网上报名结束后,学校将组织资格审查组对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考生方能参加相应考试。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3、符合报名条件的特长生须按以下要求准备特长资格审查资料。特长资格审查资料务必于4月2日前直接送达或通过顺丰快递(上门收件服务电话4008111111)邮寄到学校招生就业处(邮寄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大道18号,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李波老师收,电话:0731-22783888,13873379886)。
艺术特长资格审查材料:二代身份证复印件、2016年湖南省艺术统考准考证、成绩单、比赛获奖证书等资料原件。
体育特长资格审查材料: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证书、比赛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等资料原件。
职业技能特长资格审查材料: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4、网上报名成功但未按时报送特长资格审查资料的特长生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5、4月10日,所有符合考试条件考生名单将通过学校校园网、学校招生网、学校官方微信、学校新浪官方微博、学校OA系统公布。不符合考试条件的考生名单也将同时公布,请考生及家长仔细查看。
6、4月15日,所有符合考试条件考生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到学校领取准考证。
7、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十六、考试办法: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学校组织专家按照相应规定进行。
(一)成绩计算及考试方法:
1.有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且取得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以下简称应届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
(1)职业适应性测试一套试卷,卷面总分150分(依据我校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命题,下同);
(2)考生最终成绩按其本人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按满分600分折算)+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满分150分计),满分750分。
2.无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且取得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及中职对口考生(以下简称非应届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全部为笔试。
(1)文化测试:采用《语文》、《数学》、《英语》三门一套试卷,卷面总分600分(单科200分,依据我校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命题);
(2)职业适应性测试一套试卷,卷面总分150分(依据我校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命题,下同);
(3)考生最终成绩按文化测试成绩(按满分600分计)+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满分150分计),满分750分。
3.取得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以下简称特长考生):
(1)艺术特长生:
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
① 专业测试总分300分;
② 职业适应性测试一套试卷,卷面总分150分;
③ 考生最终成绩按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总成绩(按满分300分折算)+专业测试(按满分300分计)+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满分150分计),满分750分。
(2)体育特长生
参加学校组织的身体基本素质测试+专项(专业)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
① 身体基本素质测试总分100分;
② 专项(专业)测试总分500分;
③ 职业适应性测试一套试卷,卷面总分150分;
④ 考生最终成绩按身体基本素质测试(按满分100分计)+专业测试(按满分500分计)+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满分150分计),满分750分。
4.取得2016年湖南省对口招生考试资格的株洲市工业中等专业学校与我校合办的中高衔接专业应届中职毕业生(以下简称中高衔接应届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全部为笔试。
(1)专业技能测试一套试卷,卷面总分6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一套试卷,卷面总分150分;
(3)考生最终成绩按专业技能测试(按满分600分计)+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满分150分计),满分750分。
5.取得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的职业技能特长生(以下简称职业特长生),只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不进行专业测试,其专业测试成绩直接按满分600分计。
(1)专业测试总分6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一套试卷,卷面总分150分;
(3)考生最终成绩按600分的专业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满分150分计),满分750分。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 |
考试内容 |
备 注 |
考试地点 |
4月16日 |
各类测试 |
所有符合考试资格考生 |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南院(株洲市田心大道18号) |
考试当天具体时间安排将通过学校校园网、学校招生网、学校官方微信、学校新浪官方微博、学校OA系统公布。
十七、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具体操作如下:
1、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考生考试成绩及专业志愿、招生专业要求录取,不调剂,不超录。
2、职业适应性测试卷面成绩低于90分,不予录取。
3、普通考生以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普高应届、普高往届、中职分类排名录取,每类考生以该类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相同比例录取。其中“语+数+外”成绩低于200分,不予录取。
4、中高职衔接生以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计划人数。
5、特长生以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艺术、体育、职业技能分类排名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每类计划人数。其中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低于240分,体育特长生总成绩低于500分,均不予录取。
6、普通考生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数+外”三门总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语+数+外”三门总分再相同,则按照“语、数、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顺序进行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7、中高职衔接生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顺序进行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8、特长生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照专项(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专项(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身体基本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9、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⑴任一测试缺考的考生;
⑵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除取消录取资格外,还将按照湖南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4月20日,预录取考生名单及成绩将通过学校校园网、学校招生网、学校官方微信、学校新浪官方微博、学校OA系统公布。
11、4月24日前,所有预录取考生本人必须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进行体检,具体办理要求将随预录取名单一同向社会公布。
12、未按要求到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空出的计划将在同性质、同类范围内自然向后顺延进行补录。
13、我校录取时不分考生填报院校志愿顺序,先按考生填报专业范围、招生计划及分数录取。如果考生是二志愿填报我校被录取且到校办理了录取确认手续,同时又被其它学校录取并确认和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的考生,按文件规定同时录取按考生填报院校志愿先后顺序处理的原则,取消我校录取资格,空出的计划不进行补录。
14、中高职衔接生不能转专业。
15、5月初,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通过审批的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8月份统一寄发。
16、录取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的情况发生,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交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会议讨论决定。
十八、日程安排:
序号 |
时间安排 |
工 作 内 容 |
1 |
3月21日-4月5日 |
考生在网上进行单独招生报名 |
2 |
4月2日前 |
符合报名条件的艺术特长、体育特长以及职业技能特长考生上交资格审查材料 |
3 |
4月10日 |
网上公布考生资格复查结果 |
4 |
4月15日 |
核发准考证 |
5 |
4月16日 |
考试 |
6 |
4月20日 |
网上公布单独招生预录取名单、成绩及办理录取确认手续相关要求 |
7 |
4月21-24日 |
办理录取确认手续、体检 |
8 |
4月25-26日 |
补录、办理录取确认手续、体检 |
9 |
4月29日前 |
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
10 |
5月3日 |
报送所有参加单招测试考生成绩信息与拟录取考生信息 |
11 |
5月9日 |
网上公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结果并办理录取考生确认备案手续 |
12 |
5月20日前 |
网上公示正式录取考生名单 |
十九、其他事宜:
1、凡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度统一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与录取。
2、被正式录取的单招考生,入校报到后与其他普招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3、所有考生提供的身份证明及证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其当年单独招生报考或录取资格。
4、学校严格学籍管理,实行升、留级制度。
5、未尽事宜请登录学校招生网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询问。
二十、监督机制:
1、为确保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将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的共同监督。纪检监察电话: 0731-22783813
2、根据学校规定,考生对分数有疑问的可申请查分。申请查分考生请于预录取名单公布2天内,凭有效身份证和书面申请向学校纪委办监察审计处提出查分申请,经审批后由纪委办监察审计处负责查询考分,并于两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过期不再受理查分申请。
二十一、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所有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新的文件为准。
二十二、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731-22435678 22783888
2、传真:0731-22436444
3、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田心大道18号 邮编:412001
4、学校校园网:http://www.hnrpc.com
学校招生网:http://www.hnrpc.com/zsb/
学校新浪官方微博地址:http://weibo.com/u/3675533453
学校微信公众平台账号:hnrpc12302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