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要求
1.高考报名
资格生应在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我校,方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录取。
2.投档成绩要求
①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②对于合并本科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的省份,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为准。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单独划定参考分数线,我校按以下分数执行:
我校执行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后的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750分制)
③对于合并本科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的省份,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为准。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单独划定参考分数线,我校按以下分数执行:
我校执行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后的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70分(750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