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志愿传奇

距离2026年高考308

人生的路,靠自己一步步走去,真正能保护你的,是你自己的选择。

您所在的位置: 新考网(原中国大学在线)>>宁夏高考 > 正文内容

2016宁夏高职分类考试录取批次政策

作者:  时间: 2017-04-23

录取

1、第一批次录取,依据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总成绩择优录取。总成绩由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目文化课统考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

第一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第二批次录取院校或专业,依据文化课统考总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依据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目文化课统考总成绩择优录取。

凡有职业技能测试要求的专业不能录取未参加本专业大类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

2、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宁夏教育考试院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高校在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要求后,宁夏教育考试院开始投档。

3、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首先对考生进行排位,再根据排位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顺序检索投档。考生排位的办法为:将考生按总分(文化基础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时则再按单科顺序及成绩排序。单科顺序的排序原则:语文、数学、英语

4、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仍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原则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征集志愿”。

5、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规定的技能拔尖人才,经自治区教育厅行政管理部门审核资格,高等职业院校考核公示,并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

6、录取新生名册必须经宁夏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加盖录取专用章后生效并寄送高校。高校根据录取新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本人。

7、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由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符合院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宁夏教育考试院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8、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按照《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招委[2015]3号)文件规定执行。

9、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违规行为处罚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罚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中有关条款执行。



加入家长群

QQ扫一扫,加入家长群

关注我们

关注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精彩内容

关注抖音号

抖音扫一扫,立即关注我